GB/T 32856-2016是中國國家標準,標題為《高壓電能表通用技術要求》(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High Voltage Electricity Meters)。
該標準規定了高壓電能表的通用技術要求,主要用于測量高壓電網中的電能消耗,是電力計量領域的重要設備。高壓電能表通常用于工業、商業和公共電力供應系統中,確保準確計量電能,保障電力交易的公平和電網的穩定運行。
一、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用于測量電壓6 kV~35 kV,頻率50 Hz的電力網絡中高壓側電能的高壓電能表(下文簡稱“儀表”)的術語和定義、電氣參數標準值,機械結構要求、環境條件、電氣要求,準確度要求,使用和貯存及可靠性要求,檢驗規則。
本標準適用于新制造的高壓電能表,并且僅適用于其型式試驗。
二、試驗項目:
高低溫試驗、交變濕熱試驗、鹽霧試驗、太陽輻射試驗、碰撞試驗、跌落試驗等。
三、試驗設備:
恒溫恒濕試驗箱、鹽霧試驗箱、氙燈老化試驗箱、跌落試驗機、碰撞試驗臺等。
四、設備廠商:
環儀儀器
五、試驗程序(部分):
交變濕熱試驗
按GB/T 2423.4-2008規定﹐在下列條件下進行:
-儀表在非工作狀態下﹔
-交變方式:方法l;
-上限溫度:40℃±3 ℃,戶內用;
55℃±3 ℃,戶外用;
-不采取特殊措施排除表面潮氣;
-循環次數:6個周期。
此項試驗結束后24 h,儀表應經受下列試驗:
a)按7.3進行交流耐壓試驗,試驗電壓為表11給出值的80%;
b)功能試驗,儀表應無損壞和信息改變并能正確工作;
c)目測檢查,儀表應無可見的影響功能特性的腐蝕痕跡。
鹽霧試驗
試驗按GB/T 2423.17-2008,在下列條件下進行:
-試品在非工作狀態下﹔
-鹽液濃度:(5±1)%;
-試驗箱內溫度:35℃±2℃;
-試驗Ka,共進行96 h。
試驗后儀表應接受目測檢驗,外觀特別是標志的清晰度應無改變,應無可見的影響功能特性的腐蝕痕跡,并能通過按7.3進行的交流耐壓試驗,試驗電壓為表11給出值的80%。
太陽輻射試驗
太陽輻射試驗適用于戶外用高壓電能表。試驗按GB/T 2423.24—2013規定,在下列條件下進行:
-儀表在非工作狀態下﹔
-試驗程序A(照光8 h,遮暗16 h);
-上限溫度:55 ℃±3 ℃;
-試驗時間:10個循環(10天)。
試驗后儀表應接受目測檢驗,外觀特別是標志的清晰度應無改變,功能無損壞和信息改變并能正確工作。
通過遵循GB/T 32856-2016標準,制造商可以確保高壓電能表符合相關的技術要求,提供準確可靠的電能計量功能。使用者可以根據該標準選擇符合要求的電能表,并按照使用說明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設備,以確保電能計量的準確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