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燃機報警器,一般分為壓力報警器和真空度報警器。今天我們來說說使用可程式恒溫恒濕試驗箱對壓力報警器做相關環境試驗,參考的標準是JB/T 8843.2-1999,下面我們來看看相關試驗怎么做。
內燃機壓力報警器試驗如下:
1.溫度影響試驗:
首先在常溫下檢測報警壓力值,然后將報警器放置在恒溫恒濕試驗箱中,設置溫度至100±2℃(及-40±2℃)后保溫3h再檢測其報警壓力值,由此得出高、低溫之下報警壓力值的差值;
若試驗條件不具備,報警器也可取出恒溫恒濕試驗箱外進行檢測,但必須在5 min內完成。
高(及低)溫試驗后,報警器在常溫下放置應不少于4 h,然后再按相關方法檢測其報警壓力值。
2.耐潮試驗:
將報警器放入溫度為40±2 ℃,相對濕度為90%~95%的恒溫恒濕試驗箱內,歷時48h后取出。產品自試驗箱取出后,應在15 min內按規定方法試驗絕緣介電強度。
恒溫恒濕試驗箱的容積不得小于產品體積的3倍。產品放入試驗箱之前應在溫度為40±2℃的恒溫箱內放置3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