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陽光輻射強度試驗艙的太陽輻射試驗,主要模擬了地球表面觀測到的光譜分布和輻射能量,用于評定太陽輻射對裝備產生的影響,并包括了可控的溫度條件。然而,可能還需要考慮太陽輻射(包括天空輻射)和濕度、風速等其他環境條件的綜合影響。
一、試驗設備
汽車陽光輻射強度試驗艙(主要)、總輻射表、精密分光總輻射表等
二、設備品牌
環儀儀器配套
三、試驗準備
確保試驗設備的燈管(泡)、反射器和濾光器等光學部件都是清潔的。試驗前應在試驗箱(室)內規定的測量平面上測量輻照度。在整個試驗過程中對任何輔助的環境條件都應進行連續監測,如試件周圍溫度、風速和其他規定的參數。
四、試驗程序
1.循環試驗
a)在無輻照的情況下將試驗箱空氣溫度調節到溫度循環的最小值。
b)按規定控制試驗箱的輻照度和干球溫度,在整個試驗期間測量并記錄試件溫度。
c)樣品在試驗期間是否工作由技術文件規定。若要求試件工作,則在循環溫度達到峰值時試件處于工作狀態。對于一次性使用的樣品(如火箭),則在試件的關鍵部位裝上溫度傳感器以確定溫度峰值出現的時間和量值,在循環溫度達到峰值時使試件工作。
d)將試驗箱空氣溫度調節到標準大氣條件并保持,直到試件的溫度得到穩定為止。
e)對樣品進行全面的外觀檢查,并記錄結果。為便于試驗前后對檢查結果進行比較,必要時可對試件拍照并提取試件的材料樣本。
f)對樣品進行工作檢測。
g)將試驗前后的數據進行比較。
2.穩態試驗
a)將試驗箱空氣溫度調節到技術文件規定的溫度。
b)將輻射燈的輻照度調節到1120W/㎡±47W/㎡或產品規范規定的量值。
c)保持這些條件達20h,測量并記錄試件溫度。
d)關閉輻射燈4h。若需要,則在每次循環的無輻射期間當試件溫度最高時進行工作檢測。
e)按技術文件規定的循環次數重復a)~d)。
f)在最后一次輻射循環結束時,將試件恢復到標準大氣條件。
g)對試件進行外觀檢查和工作檢測,并記錄結果。為便于試驗前后對檢查結果進行比較,必要時可對試件拍照并提取試件的材料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