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濕高振四綜合試驗箱可以將所有適當的環境應力綜合成一個試驗來完成,也可以通過一系列分開進行的綜合試驗來完成。當采用分開進行的綜合試驗時,最常見的綜合應力試驗為:溫度/振動、溫度/濕度/高度和帶有輔助冷卻的溫度/濕度。
其中,溫度濕度高度這種試驗尤其適用于設備艙和駕駛艙的設備。在確定裝備預期使用期間的最高和最低溫度時,應注意下列問題:
1.確定裝備將要經歷的最大高度。通常,駕駛艙和設備艙的氣壓(高度)因艙內增壓而與飛機外的氣壓是不-一樣的,如果沒有進行分析,應采用最大飛行高度。如果最大飛行高度也不確定,應將最大高度定為16km。
2.推薦的應力持續時間是以預期極端情況暴露的時間為基礎,不推薦強迫使試件達到溫度穩定。與實際使用一樣,裝備的質量和功率負載將決定其接近環境溫度的程度。
3.濕度應力應以實際使用中可能經歷的合理量級為基礎。
4.對以下裝備考慮高度模擬:
1)非氣密密封的裝備。
2)使用增壓冷卻管路來傳熱的裝備。
3)含有真空部件的裝備。
4)有足以在稀薄空氣中引起電弧放電的電壓的裝備。
風扇冷卻的裝備及其他適用情況的裝備。所有需要使用輔助氣流作為冷卻介質的裝備要通冷卻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