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綜合試驗箱是用于給被測試件提供溫度、濕度、振動和高度環境的試驗箱,主要應用于航空、航天工業的測試件的測試。在試驗中,需要鑒定試驗循環,什么是試驗循環?怎么做試驗循環?下面,我們來看看。
四綜合環境試驗箱的試驗循環:
試驗設備:四綜合環境試驗箱/四綜合(溫-濕-高-振動)試驗箱
設備品牌:環儀儀器
試驗標準:GJB 150.24A-2009
1.變化到冷干 - 試件不工作, 將試驗箱內溫度以5℃/min 的速率或者環控系統能提供的最大速率從常溫降到最低非工作溫度。
2.冷干 浸泡 - 允許試件在最低非工作溫度下浸泡至溫度穩定或者4h(以長者為準)。如果在本步驟中要進行振動,則從低空、大馬赫數飛行條件(綜合的溫度/振動可能另外進行)推導出振動量值。地面車輛采用嚴酷的路面/外場振動量值。
3.冷/干 溫升 - 以試件的最低工作電壓使其工作。如果在本步驟中提供輔助冷卻,按帶走熱量最少的原則剪裁輔助冷卻參數(例如,采用空氣冷卻,在試驗箱內溫度等于或高于試件最低工作溫度時,空氣溫度和流量應最小)。保持該條件直至規定的最短升溫 時間。
4.冷/干性能檢查 - 完成“3”后立即進行性能檢查,確認試件是否按要求進行工作。
5.變化到冷/干 高度 - 試件保持工作狀態,將試驗箱內的壓力由當地壓力降低到最大巡航高度對應的壓力。以試驗設備的最大速率進行降壓,但不要超過預計的平臺速率。本步驟不適合地面車輛。
6.冷/干 高度 - 保持最大巡航高度30min。如果本步驟要進行振動,使用高空、大馬赫數飛行。條件推導出的振動量值。本步驟不適合地面車輛。
7.變化到溫/濕 - 將試驗箱內的條件從步驟“6”的溫度升高到32℃,壓力升至當地氣壓,從不控制濕度變為相對濕度95%。以試驗設備最大速率進行溫度濕度/高度的變化,但不要超過預計的平臺變化速率。本步驟模擬從高空快速下降,并允許用高度試驗箱模擬從高空下降到一個濕/熱的著陸地點。本步驟不適合地面車輛。
8.溫/濕 保持 - 保持32℃、當地氣壓和95%的相對濕度30min。如果本步驟要進行振動,則使用低空、大馬赫數飛行條件推導出的振動量值。地面車輛根據不同的路面情況采用綜合的振動量值。
9.變化到熱/干 - 將試驗箱內的溫度升高至試件最高工作溫度,相對濕度降低到小于30%。試件以最高工作電壓工作。同時,提供最嚴酷熱條件的輔助冷卻(例如溫度最高、流量最小的空氣冷卻)。以試驗設備最大速率進行該溫度/濕度變化,但不要超過預計的平臺速率。
10.熱/干 浸泡 - 允許試件在最高工作溫度下浸泡直至達到溫度穩定或者2h(以長者為準)。如果本步驟要進行振動,則使用起飛/爬升或低空/大馬赫數(如果合適)的條件推導出的振動量值中較大的振動量值。地面車輛采用綜合的越野振動量值。
11.熱/干 性能檢測 - 使試件工作并記錄數據,以便和試驗前的數據進行比較。
12.變化到熱/干 高度 - 將試驗箱內的壓力由當地氣壓降低到最大巡航高度,以試驗設備的最大速率進行降壓,但不要超過預計的平臺速率。本步驟不適合地面車輛。
13.熱/干 高度 - 試件工作, 保持試件最高工作溫度和最大巡航速度直至試件達到溫度穩定或如果本步驟要進行振動,則使用高空(或超高空,如果合適)、大馬赫數的飛行條件推導出的振動量值。本步驟不適合地面車輛。
14.熱/干高度 性能檢測 - 進行性能檢測,以檢查試件是否按要求工作。
15.變化到實驗室環境條件 - 將試驗箱內的環境條件從試件最高工作溫度和最高巡航高度快速恢復到室溫和當地氣壓,不控制濕度。以試驗設備的最大速率進行溫度/壓力變化,但不要超過預計的平臺速率。變化結束后,試件停止工作,并停止輔助冷卻。
16.根據需要,重復循環“1”~“15”以滿足技術文件對試驗持續時間的要求或達到10個循環(以長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