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導彈上設備的加速度試驗分為“飛行加速度試驗程序”和“機載加速度試驗程序”兩種,分別如下:
試驗設備:加速度離心機
設備型號:HYZB
設備品牌:環儀儀器
一、飛行加速度試驗程序:
1.按選取的試驗等級所確定的加速度值和試驗方向進行試驗。
2.加速度試驗過程中,試件應處于工作狀態,如果處于工作狀態難于實現,由有關單位協商規定特殊的試驗要求。
3.用離心機試驗時,加載和卸載的速率應確保切向加速度值小于加速度試驗值的10%。
4.在加速過程中,要監視,記錄試件性能和工作狀態的變化,當加速度達到要求后,按產品有關文件的規定對試件進行性能檢測。加速度保持不變的時間以檢測性能的需要為準,除非有特殊規定,最短不得少于1分鐘。
5.結構和性能完全對稱的試件可以相應地減少試驗的方向數。有敏感軸的試件,如果在敏感軸向通過了各向中最大的加速度試驗,可以免去其它方向的試驗。
二、機載加速度試驗程序:
1.按選取的試驗等級所確定的加速度值和試驗方向進行試驗,加速度達到要求后,保持時間不少于1分鐘。
2.試驗過程 中樣品處于非工作狀態,特殊情況需加以說明。
3.用離心機試驗時,加載和卸載的速率應確保切向加速度值小于加速度試驗值的10%。
4.結構和性能完全對稱的試件可以相應地減少試驗的方向數。有敏感軸的試件,如果在敏感軸向通過了各向中最大的加速度試驗,可以免去其它方向的試驗。
三、試驗評定要求:
1.飛行加速度試驗:
試件在試驗過程中及試驗后外觀檢查結構無殘余變形,無裂紋和其他機械損傷,機械和電性能檢測符合導彈上設備有關文件的規定。
2.機載加速度試驗:
試件在加速度試驗后,外觀檢查結構無殘余變形,無裂紋和其他機械損傷,機械和電性能檢測符合彈上設備有關文件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