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電工委員會在IEC 68-2中規定了相關的穩態及速度試驗,本試驗法目的在決定產品因穩態加速度環境而承受力量時,對其結構適應性與功能之影響(例如運動之載具,特別是飛行器、轉動元件及拋擲物),或為組件結構完整性評估試驗之一種。
測試條件:
試驗時間:速度穩定後至少 10 秒。
試驗軸向:三軸六向。
切線加速度:
樣品承受的切線加速度不得大于離心加速度之10%。
離心及速度:
樣品尺寸小于 10 公分,樣品不同位置的加速度差異量不得大于試驗設定值之 10%。 其余尺寸樣品則為-10%~+30%。
設備準備:
試驗設備:轉臂式恒加速度離心機/轉盤式離心機
設備型號:HYZB/HYZP系列離心機
設備廠家:環儀儀器
試驗步驟:
1. 試驗前進行目視、尺寸及功能檢驗。
2. 樣品固定在心機上,依次在試件三主軸上的正、負兩向,進行加速度試驗。
本試驗將樣品固定在心機上,并在樣品每一主軸上的正、負兩向,給予特定之加速度峰值。這些加速度值系依據樣品的操作環境條件或在某環境下仍須存活之需求而定。
3. 試驗後進行目視、尺寸及功能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