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鋰電池的試驗中,快速溫度變化試驗箱可用于鋰電池的溫度循環試驗或熱沖擊試驗,不同標準對應的測試方法不同,下面是幾個常見的鋰電池快速溫度變化試驗箱的實驗要求。
鋰電池快速溫度變化試驗箱實驗方法:
1. 鋰電池快速溫度變化試驗箱技術要求:
2. 參考試驗標準:
GB 31241-2022 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 安全技術規范
YDB 032-2009 通信用后備式鋰離子電池組
GB 8897.4-2008 原電池 第4部分:鋰電池的安全要求
3. 測試方法:
a.在《GB 31241-2022》標準中“溫度循環試驗”的測試要求:
鋰電池在20℃±5℃的環境下放入試驗箱,試驗箱升溫至72℃±2℃,保持6h。然后把試驗箱溫度降至-40℃±2℃,保持6h。72~-40℃循環10次,兩者溫度轉換時間<30min。
試驗結束后,鋰電池在室溫20℃±5℃保存最少6h。
電池應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
b.在《YDB 032-2009》標準中“溫度循環試驗”的測試要求:
電池組按規定充滿電,放入試驗箱中。試驗箱升溫至72℃±2℃,保持12h。然后吧試驗箱溫度降至-40℃±2℃,保持12h。72~-40℃循環9次,兩者溫度轉換時間<30min。
試驗結束后,鋰電池在室溫20℃±2℃靜置最少24h。
電池應不起火、不爆炸。
c.在《GB 8897.4-2008》標準中“熱沖擊試驗”的測試要求:
電池在室溫環境箱放入試驗箱,試驗箱升溫至75℃,保持6h。然后把試驗箱溫度降至-40℃,保持6h。75~-40℃循環10次,兩者溫度轉換時間<30min。
試驗結束后,鋰電池在室溫存放24h。
大電池在檢驗溫度下的存放時間應至少為12h而非6 h。
電池在檢驗中應無質量損失、不泄漏、不泄放、不短路、不破裂、不爆炸、不著火。